禄丰县广通镇晨曦便利店二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邬晓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31MA6P9YT82P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广通镇金光路3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禄市监处字〔2025〕第19号
2024年11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对当事人开设于禄丰市广通镇金光路37号的“禄丰县广通镇晨曦便利店二分店”进行监督检查,在当事人店内货架上待售的食品中发现有“许小厨”泡卤鸡爪14只(散装称重:560克、40克/只),生产日期:2024年2月1日,保质期:9个月,生产者: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万里香食品有限公司)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为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报经我局负责人批准于当日依法立案调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没收过期“许小厨”泡卤鸡爪14只;
2.处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