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调色板摩托车销售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国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821MA5LENX12K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大道1256号(原环城路70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4〕190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6年10月14日注册设立,从事从事电车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活动。2024年4月15日,当事人通过电话联系该广东新日电动车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共购进了上述13辆合格电动自行车,购进时,上述13辆电动自行车均随车附带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当事人出于迎合消费者需求、提高销量的目的,对上述13辆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改装鞍座和加装蓄电池托架操作,对涉案的“新日”牌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加装、改装,并对外进行销售。
当事人购进上述13辆电动自行车的价格为1200.00元/辆,对外销售价格为1500.00元/辆。至案发时止,上述涉案产品尚未售出,均已被我局依法查封在案。本办案机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上述13辆电动自行车的货值金额为19500.00元。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月12日因存在对待售的电动自行车加装或者改装座位的行为被我局作出责令立即予以改正,恢复电动自行车原状。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非法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后方可销售,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3000.00元,上缴国库。
13000.00元
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