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泽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诚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100MA5NDBE07Q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5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14
(2024)桂1103民初42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赵**
贺州泽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1-30
2024-01-15
(2024)桂1103民初42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赵**、贺州泽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0-14
2020-09-07
(2020)桂1102民初27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贺州市八步区奔图电脑商行与贺州泽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贺八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6号
现查明2026年2月14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到贺州泽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美达酒店)开展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场所第五层健身房、第六、七层部分房间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我大队当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贺八消限字〔2026〕第0008号),要求该单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于2026年3月13日前整改完毕。2026年3月17日,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复查,发现酒店第六、七层客房有部分房间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之规定。2026年4月8日,经消防监督员现场核查贺州泽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美达酒店)第六、七层客房已停止使用、营业。2026年4月10日,五层健身房已取得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合格意见书
现决定给予贺州泽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84000.00元
贺州市八步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5-14
2
贺八综执罚决字〔2025〕第68号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
自收到本通知之日7日内自行拆除位于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55号泽森华美达酒店裙楼楼顶游泳池旁未经批准建设总建筑面积427.57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的行政处罚
-元
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