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清芬装饰材料批发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华翔 | 注册资本:0.00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49XNDE2U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杨四岭节能灯工业园区内二号路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01
2020-01-20
(2020)鄂1126行审9号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蕲春县清芬装饰材料批发行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3〕72号
经查明,(一)当事人2022年3月3日从武汉京振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购进“京振武”50副龙骨,购进价1.84元/米,销售价2.33元/米,购进长度3600米,当事人从中获利2764元,销售货值为8388元。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该“京振武”50副龙骨检验项目为外观、双面镀锌层厚度、尺寸允许偏差3项,检测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尺寸A的标准或产品明示要求≤1.0,检测结果2.6,单项判定不合格。经抽样检验,尺寸允许偏差项目不符合GB/T11981-2008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当事人2022年6月25日从武汉康乘吊顶公司购进集成吊顶模块(罗马米黄),购进价3.1元/片,销售价4元/片,购进数量数量600片,销售货值2400元,当事人从中获利540元。集成吊顶模块(罗马米黄)检验项目为面板表面质量、喷塑厚度2项,检测项目喷塑层厚度的标准或产品明示要求≥60,检测结果20,单项判定不合格。经抽样检验,喷塑层厚度项目不符合QB/T1561-1992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两种建材截至《检验报告》送达之日已售完,共计销售货值10788元,获利3304元。即违法所得为330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304元;
2.罚款10788元。
10788.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