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在艳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11719162713F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牧野区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新七街与纬七路交叉口东北角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23
(2024)豫02民终1924号
产品责任纠纷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高**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7-10
(2024)豫02民终1924号
产品责任纠纷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高**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1-16
(2023)湘0623民初2749号
合同纠纷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华容县人民法院
4
2023-05-23
(2023)豫0711民初12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5
2023-03-07
(2023)苏0105民初1069号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江苏国信华夏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6
2022-10-27
(2022)豫0711民初3080号
劳动争议
韩**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7
2021-05-25
(2021)冀0434民初170号
责任纠纷
刘**,高**,高**,高**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魏县人民法院
8
2021-03-16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唯版(济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嘉祥县人民法院
9
2021-02-22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唯版(济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嘉祥县人民法院
10
2021-02-03
(2021)冀0434民初170号
产品责任纠纷
刘**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魏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4-06
(2015)红民二初字第267号
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徐**,徐**
裁判文书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2
2015-09-26
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徐**,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26
2021-04-20
(2021)豫10知民初26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许昌恒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7-02
2021-05-31
(2021)甘0102民初4888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甘肃霞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6-30
2021-04-20
(2021)豫10知民初26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许昌恒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4-27
2021-04-06
(2021)冀04民辖终65号
产品责任纠纷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高**产品责任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5
2021-04-01
2021-03-29
(2021)鲁0829民初88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唯版(济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3-30
2021-03-15
(2021)豫0711财保11号
申请保全案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河南起重机器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19920739.53元
民事案件
7
2021-03-25
2020-11-02
(2020)豫0711民初3517号
劳动争议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与杜**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03-25
2021-01-21
(2021)豫07民终62号
劳动争议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杜**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0-09-28
2020-09-01
(2020)豫0711民初271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与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8-03
2020-05-23
(2020)豫0711民初428号
胡**与王**、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牧市监处罚〔2026〕6号
2025年12月09日,接到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反映封丘县城关镇大勇车行销售的“新鸽”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车辆型号:XG1500DZH-8),属于列入目录内未经认证的产品。经核查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从2025年3月份开始共计生产13辆“新鸽”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其中,有6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已销售,销售价格为每台1400元,还有7台未售出,其行为属于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擅自出厂、销售未经认证列入目录的产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建议对于当事人处于下列行政处罚:1.处货值金额0.5倍罚款42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80元。
4200.00元
牧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