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阳城县北留秀梅蔬菜门市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闫秀梅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140522MA0H95QQ3G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北留村晋韩路菜市场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城市监处罚〔2024〕12号
当事人于2007年11月21日领取营业执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24年9月17日,当事人从晋城绿盛蔬菜批发市场购进韭菜22kg,购进价格为5元/kg,日常销售价为6元/kg。2024年9月19日,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韭菜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2.4kg,样品购买费用按购进价计算为2.4×5=12元。2024年9月29日,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当事人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9月3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韭菜已全部销售,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次韭菜的有效购进票据以及供货方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当事人货值金额共计19.6×6+2.4×5=129.6元,违法所得共计19.6×6+2.4×5=129.6元。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29.6元 3、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129.6元。
2000.00元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