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宁翔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玉军 |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02MA72UU7D8B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主二路以西甘肃众恒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临交罚﹝2025﹞140号
2025年11月6日23时20分,临洮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罗晶、黄世军在S230线K244+700米处检查时发现,王国荣驾驶甘肃宁翔物流有限公司的甘D88367甘DL00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装载沙子,经执法人员罗晶、黄世军会同当事人王国荣勘验,属于可解体货物,车型为六轴车,车货总重116160千克,限重49000千克,超限67160千克,超限率为137%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临洮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05
2
甘临交罚﹝2025﹞141号
2025年11月6日23时20分,临洮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罗晶、黄世军在S230线K244+700米处检查时发现,程小强驾驶甘肃宁翔物流有限公司的甘D89867甘DL119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装载沙子,经执法人员罗晶、黄世军会同当事人程小强勘验,属于可解体货物,车型为六轴车,车货总重116320千克,限重49000千克,超限67320千克,超限率为137%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临洮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05
3
甘8380交罚﹝2025﹞22号
非法超限运输
经调查,你(单位)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甘肃省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路路政)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5-06-26
4
甘临交罚﹝2024﹞139号
2024年11月29日02时20分,临洮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白建刚、罗晶在G212线K97+100米处检查时发现,赵文翰驾驶甘肃宁翔物流有限公司的甘D88367/甘DL002挂重型半挂车,装载沙子,经执法人员白建刚、罗晶会同当事人赵文翰勘验,属于可解体货物,车型为六轴车,车货总重90780千克,超限41780千克,超限率为85%。
你(单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陆仟元整(6000.00)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临洮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