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津区飞扬五金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云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6MA5Y4C5893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环城南路供销社家属院底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17
(2023)渝0103民初2859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孙**,江津区飞扬五金经营部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4〕469号
经查,当事人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在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环城南路供销社家属院底楼从事五金产品零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等经营活动。2024年2月2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正在销售的鑫龙潜水电泵进行了抽样检查。其中鑫龙潜水电泵抽样基数为2个,抽样数量为1个,抽样送检的1个由本局以180元个的价格购买,备样封存在江津区飞扬五金经营部经营场所内。上述鑫龙潜水电泵抽样后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进行检验。2024年3月12日,本局收到由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2024-51020204),检验结论为:经检验,引出电缆和产品标志项目不符合 25409-2010标准,依据《重庆市潜水电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其中引出电缆项目标准要求为,电泵的引出电缆应采用5013.4中规定的电缆或相同性能的电缆,检验结果为电泵的引出电缆采用型号为60227 52() 电缆(普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未采用5013.4中规定的橡胶绝缘电缆或性能相同的电缆,判定不合格。产品标志项目标准要求为标牌至少应标明的内容如下: )制造厂名称;)电泵型号及名称;)规定点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3);)规定总扬程,单位为米(); )配套管内径(或出水口径),单位为毫米();)额定功率,单位为千瓦(); )额定频率,单位为赫兹(); ) 额定电压,单位为伏特(); )额定电流,单位为安培(); )同步转速(或额定转速),单位为转每分钟(); )相数;1)热分级或温升限值; )出厂编号; )出厂年月;)质量(净重),单位为千克(); )执行标准编号。检验结果为未热分级或温升限值、质量,判定不合格。上述鑫龙潜水电泵整体为银白色类圆柱体,贴有铭牌,内容为:鑫龙潜水电泵,型号1.5-16-0.37,执行标准; 25409-2010,出厂编号:23080019,出厂日期:23 08,浙江杰仕刀机电有限公司。2024年3月15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该《检验报告》,并再次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封存在当事人处的备样产品完好无损,执法人员依法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同批次的备样产品鑫龙潜水电泵进行了扣押,未发现未发现当事人再购进同批次的水泵产品进行销售。当事人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另查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时,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也未索取进货凭证,其进货数量和进货价格无法查清。按抽检基数2个(送检1个,备样1个)和销售价格180元个计算,当事人销售该批次不合格鑫龙潜水电泵的货值金额为360元,违法所得为18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80元;二、没收鑫龙潜水电泵具1台;二、罚款720元。
72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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