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禹州市隆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7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志远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081MA9FUT8005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禹州市梁北镇罗坡村2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25
(2024)豫1081民初2397号
合同纠纷
樊**
禹州市隆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禹州市人民法院
2
2024-04-07
合同纠纷
樊**
禹州市隆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禹州市人民法院
3
2024-02-26
(2024)豫1002民初1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常**
禹州市隆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张**,禹州市锦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4
2022-10-09
(2022)豫1081民初631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刘**,张**,王*,禹州市隆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禹州市人民法院
5
2022-10-09
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禹州市人民法院
6
2022-10-09
(2022)豫1081民初631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禹州市隆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禹州市人民法院
7
2021-12-08
(2021)豫1081民初79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祁**
禹州市诚鑫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支公司,禹州市隆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高*,刘**
禹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22
2025-08-28
(2025)豫1622民初57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等与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2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11-07
2024-02-27
(2024)豫1002民初1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常**与张**、禹州市隆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9668.5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许禹交执法罚字﹝2025﹞第1000016
豫KF2108豫KX007挂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5000
5000.00元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4
2
豫许襄交执罚字﹝2025﹞第0600002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襄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27
3
豫漯交执法罚字(2025)第0400281号
禹州市隆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豫KA2581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禹州市隆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豫KA2581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200.00元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8
4
豫周太交罚字﹝2025﹞第0400030号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5000
5000.00元
太康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6
5
豫平郏交罚字﹝2024﹞第1200031号
禹州市隆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郏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20
6
J371702202402028
2024年09月06日 16时37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40王浩屯段对驾驶员刘帅驾驶的豫KA9576(黄色)豫KE725挂(黄色)运输车辆进行道路巡查,执法人员卢帅、张志刚向驾驶员刘帅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刘帅“执法人员与其有直接厉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刘帅清楚表述不需要申请回避。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该车实际运输货物为设备炒炉,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车货总高度为4.33米,从即墨到南阳,运费5500元左右,该货物为不可解体超限物件。驾驶员无法当场出示包含大型物件运输的《道路运输证》和其它有效证明。随后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指定停车场做进一步调查。经查明禹州市隆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存在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普通货运经营的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和视频资料等。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4-09-07
7
豫新辉交执法罚﹝2024﹞第150035号
王松松驾驶豫KA6950十通牌重型自卸货车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辉县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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