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门市朋派休闲娱乐台球俱乐部(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廖刚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6MAD81PWM54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天门市冠南汇侨城玫东北区三层1-102、103(自主承诺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524号
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0日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类型:个体工商户),在天门市冠南汇侨城玫东北区三层1-102、103从事台球活、棋牌室服务、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等经营活动。 2026年2月,当事人从天门华西农商城商户购进香肠、火腿肠、鸡蛋、水果、调味品等食品原料,并聘用2名工作人员,现场制作售卖热狗、茶叶蛋及鲜榨果汁。其中鲜榨果汁根据顾客需求选用各类鲜果现榨制作,销售价格分别为:热狗5元/个、茶叶蛋2元/个、鲜榨果汁8元/杯。2026年3月19日,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现场制售热狗、茶叶蛋、鲜榨果汁的过程中,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未注明品名、价格等内容。因当事人未建立食品原料购进、使用以及熟食销售台账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同时,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上述热狗、茶叶蛋、鲜榨果汁现场制售食品,未按规定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且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2名从业人员也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 当事人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 当事人提供小餐饮服务销售熟食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 综上,对当事人上述三种违法行为予以并处,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三种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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