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祎垚大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文娟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22MA0QUGMC6B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富河镇海力图村富山屯9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左市监处罚〔2025〕106号
上述药品系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8在赤峰市金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购进时未超过有效期,进货价格是11.2元每瓶,共购进2瓶,销售价格是25元每瓶,于2024年03月07日售出1瓶,剩余1瓶,货值金额合计25元。执法人员检查时该药品已超过了有效期,仍在货架上与其它药品陈列摆放在一起,处于待销售状态。当事人自述上述药品是直接销售的药品,涉案药品购进时没有超过有效期。当事人提供了供货方的资质复印件4张,随货同行单1张,发票1张;执法人员于2025年06月05日对当事人未建立入库检查验收记录,存储、养护记录进行复查,当事人提供了入库检查验收记录,存储、养护记录,已完成整改。当事人存在涉嫌销售劣药的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第(五)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10000.00元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