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标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洪艳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3MA2WKUDR4N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林店街道清河路868号大数据产业园22幢4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6
(2025)沪0115民初50825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申企智妍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九标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3-05-10
(2023)皖0103民初563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安徽九标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安阳艾维斯商贸有限公司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市监庐处罚﹝2026﹞108号
当事人于2021年01月06日成立,由北京云创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洪某共同持股。当事人与安徽优硕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均为北京云创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旗下公司。当事人以云创富集团进行宣传,所有的宣传物料都是安徽优硕、安徽九标和北京云创富三家公司共用,共同对外进行宣传。当事人主营业务为认证认可咨询服务业务。 2021年7月4日,安徽新五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云创富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于2021年7月18日安徽优硕认证服务有限公司由原先的北京云创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0%持股变更为安徽新五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北京云创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股49%。 经查,在2023年1月10日前,安徽新五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国有全资企业,安徽优硕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属于国有控股企业。但2023年1月10日后,因安徽新五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人由重庆健喜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创端科技有限公司(非国有企业),所以2023年1月10日后当事人和安徽优硕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均不属于国有控股、国有注资的企业。 又查,当事人的员工王某、许某、张某、朱某在2023年10月19日至2026年2月26日期间,分别使用个人工作微信向客户定向发送《云创富集团简介.pdf》文件,文件中含有显著标识“国有企业”、“安徽优硕认证服务有限公司”的内容;还发送了含有“华东地区唯一一家国企”、“安徽优硕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也是国企单位”、“我们安徽优硕认证服务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新五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国资控股”、“我们安徽优硕认证服务有限公司是新五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和北京云创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投资的国有控股企业)”等介绍内容。 经核实,当事人员工与客户(微信昵称:A推25.4.6北京陈总13811529795;公司名称:北京未来畅想科技有限公司)(微信昵称:范广辉;公司名称:吉林市宇恒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微信昵称:jie;公司名称:微电联合(湖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业务;北京未来畅想科技有限公司与吉林市宇恒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的客户表示办理上述业务与当事人的宣传内容无关;执法人员多次拨打微电联合(湖北)科技有限公司客户的电话,均无法取得联系。 另查,根据当事人自2023年1月7日至2026年3月16日期间的成交订单交易清单,执法人员随机选择15名客户进行电话询问,其中4名客户表示原对接员工已离职,不清楚沟通时的宣传情况;2名客户表示时间久,不记得了;9名客户表示当事人没有宣传过“国企背景”或“国资控股”等内容。 据当事人陈述,服务行业员工离职率较高,更新快,加之宣传时间跨度长,员工手机更换和清理等因素,现无法提供具体的宣传人数和规模。 综上,因无法认定当事人在经营业务过程中成交订单与上述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有直接、明确的因果关系,所以无法确认上述违法行为的违法经营额与违法所得。
1;罚款壹万元。
10000.00元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