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二道区书玲轴承经销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书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05MA14HY6M6X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二道区临河街生产资料市场3栋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二处罚〔2023〕22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标有“14320371”号红绿颜色商标的导轨滑块,经注册商标持有人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该导轨滑块是当事人分别于2022年12月初及2022年12月23日在业务员个人处购进,MGN9购进108个,MGW12购进5个,购进价均为20.00元/个,销售定价均为22.00元/个,当事人未销售。当事人提供了业务员向当事人开具的销售单和微信转账记录以及业务员的联系电话,执法人员多次拨打该业务员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当事人违法经营额2486.00元,没有违法所得。
当事人销售的标有“14320371”号红绿颜色商标的导轨滑块,经注册商标持有人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当事人经营额2486.00元,没有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导轨滑块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分则》第十节序号311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罚款5000.00元;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导轨滑块(MGN9型号的108个、MGW12型号的5个)。
50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3-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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