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泽华旺福乐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可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95MA05N00H6N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达文路4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津南执四处〔2025〕3号
当事人于2024年8月23日从天津永红百货有限公司购进了3袋乐仕朗清洁沾尘纸和1板清洁球,货值金额分别为12元和7元。执法人员通过中国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查询涉案商品的产品编码了解到,乐仕朗清洁沾尘纸产品编码备案的企业名称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胖子百货批发部,并非产品标签上标注的石家庄倍朗商贸有限公司的商品条码,且该条形码状态为已注销;平安亮洁钢丝球产品编码备案的企业名称为平安亮洁日用百货批发(天津)有限公司,并非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东光县博程清洁球加工厂的商品条码。当事人的行为系销售使用已注销的商品条形码的商品及销售冒用其他厂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商品的行为。
罚款500元
500.00元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5
2
津市监津南执四处〔2024〕34号
当事人于2024年7月6日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中兴路辛院工业小区6排2号购进韭菜5kg,购进价格3.6元/kg,销售价格是5元/kg,全部售出。上述批次韭菜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未索要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
1.没收违法所得7元;2.罚款1000元;3.警告。
1000.00元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