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青屿休闲娱乐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博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625MACEQPWD13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育新路与李庄街交叉口北40米路东2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郸)文综罚字〔2023〕3号
2023年6月28日16时05分,郸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李西亮(16140221008)、李留轩(16140221002)、刘静(16140221018)对李博文出示执法证后,依法对位于郸城县新城区广场南路52号的郸城县青屿休闲娱乐馆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一楼有充值活动宣传展板,大厅和二楼的三个房间、三楼的四个房间安装有机顶盒、功放、投影仪、屏幕等电影放映设备。其中二楼的一个房间正在放映《沐浴之王》影片,三楼的三个房间分别正在放映《停尸房收藏》、《这么多年》、《再见前任》影片,吧台电脑的星轨云影房控系统显示正在播放影片的房间名称、开/关包时间、当前观看电影、以及消费总额等信息。李博文不能提供取得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证明或者已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证明,执法人员当场给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调查询问通知书》,并对执法过程进行了拍照取证,李博文见证了整个执法过程,并在以上文书上和《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确认,本次执法检查于2023年6月28日16时50分结束。 经批准于2023年6月28日立案,指定李留轩主办,刘静协办。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
3、罚款伍仟圆整(5000元)。
5000.00元
郸城县文广新局
2023-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