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中正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娇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4MAC4RFMP5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钱王路368号2幢5楼5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3
(2026)浙0402民初175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市中正电器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帝菲特锁业商行(个体工商户)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3
(2025)浙04民初1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罗庄万家红整体家居厂,王*,孙**,临沂瑞美隆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嘉兴市中正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盖**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3-26
(2025)浙04民初1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临沂瑞美隆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临沂罗庄万家红整体家居厂,王*,孙**,嘉兴市中正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盐市监处罚〔2026〕69号
当事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当事人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涉案的3台“櫻花YINGHUA??”多功能取暖器(300*300);95台“櫻花YINGHUA??”多功能取暖器(型号:ZZDQ-YH-C7701);印有“櫻花YINGHUA??”的31本产品说明书、32张产品标签纸、34个包装袋,10个包装盒(1台装); 二、罚款人民币15000元。
15000.00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8
2
盐市监处罚〔2025〕530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2025年6月,生产室内加热器(多功能取暖器)12台,经嘉兴市方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依据《2025年海盐县小家电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截至案发日止,当事人生产的12台案涉室内加热器(多功能取暖器)对外销售10台。因当事人未建立元器件采购台账,未能提供成本核算明细,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另,经核对当事人获证室内加热器(多功能取暖器)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报告编号:13001-*******C30627、13001-******3C13075),案涉室内加热器(多功能取暖器)使用电机与当事人获证室内加热器(多功能取暖器)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中选用的电机不符,当事人也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出厂擅自改变安全关键件的室内加热器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决定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
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