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津路通木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晓强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2MA7E67LE2X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滨海民营经济成长示范基地创意中心A座1808室21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五稽罚﹝2026﹞4号
经查,你单位经营地址虚假、实地查找未果,企业状态非正常,无社保缴存记录,无实际生产能力,资金对上游大额未付,下游付款即进即出无沉淀,对你单位对外开具17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认定为虚开发票(发票代码012002000213,发票号码:01641307-01641311、02816046-02816050、01641640-01641644、01983866-01983870、01642151-01642155、02237513-02237517;发票代码:1200213130,发票号码:00107784-00107803、09193289-09193308、09358425-09358444、09360432-09360451、09363571-09363590、09363775-09363785、09363787-09363794;发票代码:1200214130,发票号码:00629213-00629220、00629222-00629230;发票代码:1200222130,发票号码:05607599-05607609;金额合计16703314。20元,税额合计2171430。80元,价税合计1887474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修订)第三十七条,《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发布),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500000元罚款。
5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
2026-0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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