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藤壶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炜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707MABUKR7YXE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兴庄村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5
(2025)苏0722民初4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连云港藤壶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潇洒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东海县晶质农产品电商交易有限公司
东海县人民法院
2
2025-02-25
(2025)苏0722民初4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连云港藤壶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潇洒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东海县晶质农产品电商交易有限公司
东海县人民法院
3
2025-02-18
(2025)苏0722民初4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连云港藤壶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东海县晶质农产品电商交易有限公司
东海县人民法院
4
2025-02-11
(2025)苏0722民初4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连云港藤壶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潇洒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东海县晶质农产品电商交易有限公司
东海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市监处罚〔2025〕0020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26日生产了1个批次合计30盒的黑虎虾产品,规格为1500g/盒,上述黑虎虾是经过调制、冷冻、称重等工艺加工的产品,属于预包装食品,上述黑虎虾产品标签内容均标注:产品名称为黑虎虾,配料表为黑虎虾、水,规格为1500g,食品生产许可证为SC12232072106040,执行标准为GB10136,保质期为12个月,储存条件为-18℃以下冷冻保存,食用方法为红烧、清蒸、干煎等,生产商为连云港藤壶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兴庄村3号等信息。上述黑虎虾产品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为GB10136,该执行标准4.1标识规定:“产品标识应符合 GB 7718的规定,并注明食用方法。”,但上述黑虎虾产品标签未标注净含量,未标注营养成分表,配料表中也未标注食用盐。当事人通过其公司在抖音商城开设的“藤壶岛甄选店”店铺用于销售产品上述黑虎虾,销售价格是88.8元/单(每单1盒),截至我局检查终结前已全部销售完成,共卖了2664元。为此,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货值金额2664元,违法所得2664元。
罚款金额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664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8000.00元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4
2
赣市监处罚〔2024〕00391号
2024年4月15日,本局接举报称当事人生产的虾滑使用了保水剂但未在配料表中标注,本局于当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生产的虾滑产品并抽检,经分管局长批准于当日对当事人现场发现的虾滑采取强制措施,后经抽检显示当事人生产的虾滑中使用了磷酸盐而未在配料表中标注,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经分管领导批准于2024年5月6日决定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1日生产了1450袋虾滑产品,销售价格为3元/袋,上述产品标签均标注产品名称虾滑,净含量100克,产品类型冷冻鱼糜制品,配料表青虾仁、食用盐、蛋清、马铃薯粉,产品标准GB10136,生产日期2024年3月1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商连云港藤壶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兴庄村3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232072106040。上述产品经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磷酸盐(以PO43-计)指标检验结果为1.99g/kg,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当事人承认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复配水分保持剂(配料是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属于复合配料),并提供了上述复配水分保持剂的标签,为此当事人生产的上述虾滑产品使用了复配水分保持剂这种复合配料,但未按规定要求标注该复合配料的名称(因添加量不超过25可以不展开原始配料)。截至本局检查前,当事人已销售了250袋上述产品,剩余1200袋产品尚未销售出去已被本局扣押。综上,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4350元,违法所得750元。
另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15日检查当日在公司门口进行公告召回,但至案件调查终结仍无人退回产品,当事人案发后进行整改并于2024年5月9日向本局递交了整改报告。
罚款金额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5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0元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