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磐石市黑石镇洪君食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雪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4MA16YFRE7M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磐石市黑石镇复兴村胜利东队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市监食处字【2023】9号
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2012年05月30日,经营面积15平方米,主要经营食品、日用品、啤酒、方便面等预包装食品,不经营自酿酒和散装食用油,从业人员1人,年经营额5千余元,经营方式为零售。 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2日,在磐石市黑石镇春城食杂店购进“肉蒜肠”6根,购进价格4.25元/根,摆放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至案发,该商品未售出。
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2日,在磐石市黑石镇春城食杂店购进“肉蒜肠”6根,购进价格4.25元/根,摆放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至案发,当事人未售出。 根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违反第六项至第九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之规定。 建议处罚如下: 一、处罚款2000元; 二、没收“肉蒜肠”6根;
2000.00元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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