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芳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5ME2E2G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荷岭镇农贸市场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6
(2026)赣0983民初303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01-13
(2024)赣0983民初714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
廖**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4-11-21
(2024)赣0983民初714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
廖**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4-10-30
(2024)赣0983民初6388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
邵**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4-08-21
(2024)赣0983民初468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
邵**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4-08-20
(2024)粤5322民初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
贵港市港北区谭智刚运输服务部,陈*,罗定市谭智刚道路货物运输服务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公司
郁南县人民法院
7
2024-02-05
(2024)粤5322民初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公司,罗定市谭智刚道路货物运输服务部,贵港市港北区谭智刚运输服务部,陈*
郁南县人民法院
8
2023-08-17
(2023)赣0983民初5555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
林*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9
2023-05-23
(2023)粤5302行初57号
行政确认
黄**
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3-02-22
(2023)赣0983民初73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
徐**,李**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1-27
(2024)赣0983民初6388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
邵**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4-11-26
(2024)赣0983民初714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
廖**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高交罚﹝2026﹞00105号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AD266赣CFC07挂重型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1000.00元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6
2
粤封交罚﹝2026﹞00035号
2026年01月04日21时06分,当事人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赖锦荣驾驶赣CAF858/粤WW531挂重型6轴货车由广西贺州市往广东云浮市方向行驶,途经封开县长岗镇谷圩村监测点(地址:封开县长岗镇谷圩村监测点)时,经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传的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显示该车执法总重为59.454吨。2026年1月15日当事人委托驾驶员赖锦荣到我局配合调查处理,当事人能提供本趟运输的出场磅单和车辆北斗定位行车轨迹,显示该趟次运输车货总重为50.84吨。我单位执法人员对该出场车货总重50.84吨的数据予以采纳,并进一步对该车车辆类型核实,并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确认该车为6轴 载重货车,限载值为49吨,已超限1.84吨,且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未经许可使用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有询问笔录、告知函、非现场检测单、治超非现场检测证据信息表、全电子汽车衡称量单、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北斗行车轨迹查询、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等证据。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封开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15
3
粤湛吴交罚﹝2026﹞00010号
你(单位)使用赣CAP019车辆于2024.07.08 12:03:00在国道G228线K6446+070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62.73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13.73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25年12月28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吴交违通[2025]03007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元)
65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6
4
桂0801交罚﹝2025﹞1011号
2025年11月22日00时40分,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斌,杨建荣(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117064,20080117075)经行政检查,在S206长安路段发现,龚义全驾驶熊芳所属赣CAF288赣CDJ51挂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LZ4253H7DB、GCL9400CCY,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瓷砖,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8.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9.30吨,超限率18.98%。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
4500.00元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2
5
粤高交罚﹝2025﹞02303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AP019、赣CFR80挂重型货车经营运输废铁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1000.00元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7
6
粤高交罚﹝2025﹞02083号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AF308、赣C63F2挂重型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500.00元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8
7
粤高交罚﹝2025﹞02082号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高安市芳闻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AF308、赣C63F2挂重型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500.00元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