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钟山区麦香城蛋糕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新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201MA6ETQU19C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南环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钟市监罚字[2024]113号
经查,钟山区麦香城蛋糕店为了提高网店销售额与权重排名通过联系“刷手”虚构交易记录,对其美团外卖APP平台“米兰西饼生日蛋糕(钟山区店)”网店内所售商品进行刷单,当事人从2022年4至2022年6月期间,共计支付刷手刷单佣金及本金98063.85元。具体流程为:商家在微信刷单群中确定刷单数量及商品种类,“刷手”根据商家的需求,通过赠送小礼品的方式寻找路人下单,商品货款(本金)由“刷手”垫付给路人,路人付款购买后会生成订单截图,“刷手”把该订单截图拍照发到群中就算做单成功,商家再根据刷单的单数及本金向王林结账。下单后商家并没有实际发货,呈现虚假的商品交易量,以吸引消费者点击、购买,不正当谋取交易机会及竞争优势。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经营者刘新江《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从事经营的主体资质; 证据二、我局对刷手宋丹丹制作的《询问笔录》3份、对宋丹丹制作的电子数据证据提取笔录1份、微信数据统计1份、对刘新江制作的《询问笔录》2份、刘新江微信及支付宝支付转账截图1份、执法记录仪记录光盘1份,证明当事人为了提高网店销售额与权重排名通过联系“刷手”,虚构交易记录的事实及当事人的刷单金额。 以上证据及笔录均由当事人、询问人及被询问人、调查人、被调查人签名盖章认可并经调查属实。
罚款4.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0000.00元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1-0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