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泽善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天超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4MA1DTDGKXN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七道街1号1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道外市监处罚〔2026〕58号
经查,当事人哈尔滨市泽善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的1、步长牌稳心颗粒,规格:5g/袋*18袋/盒,厂家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503106,有效期至2026.08,国药准字Z10950026,数量5盒;2、步长牌脑心通胶囊,规格:4*18粒/板/盒,厂家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40834,有效期至2026.07,国药准字Z20025001,数量5盒;上述药品不能提供随货同行单等合法购进资质。通过对哈尔滨市泽善大药房有限公司法人妻子董建娟询问确认了以下事实:哈尔滨市泽善大药房有限公司未从上市许可持有人和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步长牌稳心颗粒5盒,购进金额45元/盒,总价45元/盒*5盒=225元;步长牌脑心通胶囊5盒,25元/盒,总价25元/盒*5盒=125元;上述药品未销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哈尔滨市泽善大药房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哈尔滨市泽善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现场照片,证明现场检查相关情况;
3.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相关情况的违法事实。
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证明对涉案药品实施扣押情况。
5.协助调查函及回函,证明涉案药品非假药。
1.没收违法购进的步长牌稳心颗粒5盒,步长牌脑心通胶囊5盒;
2.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100000.00元。罚没款共计100000元整。
100000.00元
-
2026-04-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