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榆树市味之鲜精烤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久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7705M57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华鸿世纪名城11栋3号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5〕272号
榆树市味之鲜精烤坊1月29号到2月3号过年期间,由于物价上涨,店内菜品临时涨价,涨价后并没有已明码标价形式告知消费者,三毛鹰嘴大串也就是猪肉串涨价前0.3元/串,涨价后1元/串;素拍黄瓜涨价前12元/盘,涨价后15元/盘。举报人点了30串猪肉,2盘素拍黄瓜,违法所得共计27.00元。
2025年1月31日,我局接到吉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编号:51220100002025013190000033,张越女士在榆树市味之鲜精烤坊消费,女士称商家菜单的价格与小票的价格不一致,希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反馈。经查,榆树市味之鲜精烤坊1月29号到2月3号过年期间,由于物价上涨,店内菜品临时涨价,涨价后并没有已明码标价形式告知消费者,三毛鹰嘴大串也就是猪肉串涨价前0.3元/串,涨价后1元/串;素拍黄瓜涨价前12元/盘,涨价后15元/盘。举报人点了30串猪肉,2盘素拍黄瓜,违法所得共计27.0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1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7.00元。 合计罚没款人民币1027.00元。
1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