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久胜蛋糕旗舰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翠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02MA1AWPUH0T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四西路口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市监处罚〔2025〕30号
经查绥化市北林区久胜蛋糕旗舰店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四西路口处商服从事蛋糕加工制作冷饮食杂零售经营活动。该店经营活动中正在使用的条码打印计价秤(型号:ET7-15,出厂编号:ET72024010529,最大秤量:Max=6/15kg,最小秤量:Min=40g,执行标准:GB/T 7722-2020,制造厂家:七华电子(昆山)有限公司)无检定合格证,经营者无法提供检定证书。当事人自2024年5月购买上述条码打印计价秤用于经营活动中称重计价,该秤一直未经检定。条码打印计价秤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规定,构成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的行为。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建议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500.00元
-
2025-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