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麦积区花牛镇精武鸭脖加工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陈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503MA74DBFL10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邓庄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罚〔2025〕160号
经查明,当事人2025年4月21日从秦州区小汤副食经营部购进小韦腐竹20袋(规格:计量称重,每袋大约6.2斤),生产日期:2024年5月4日,保质期12个月,购进价 55 元/袋,检查时库存17袋。当事人提供了上述小韦腐竹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合格证。执法人员现场调取的生产记录显示,当事人在食品原料小韦腐竹超过保质期后,2025年5月4日加工腐竹6斤、5月7日加工腐竹6斤,截至案发已全部销售完,成品售价每斤13.8元。
另查明,当事人加工厂冷库中存放的涂改生产日期的“禾源禾猪头肉”(规格:25KG/袋,保质期12个月),2025年3月31日从榆中禾源禾肉制品经营部购进,共购进10袋,其中4袋涂改过生产日期,购进价440元/袋。未标注生产日期的“聚祥猪蹄”(规格:25KG/袋,保质期12个月),2025年5月7日从兰州胡师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共购进6袋,其中3袋未标注生产日期,购进价700元/袋。
对天水麦积区花牛镇精武鸭脖加工厂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65.6元;
3.没收非法财物:没收17件超过食品保质期小韦腐竹、没收3袋未标注生 产日期“聚祥猪蹄”;;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165.6元,大写伍仟壹佰陆拾伍元陆角整。
5000.00元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