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眉县鹿鲸山居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利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26MA6XGG3WXF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汤峪口法汤路东关环路北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0
(2024)沪0105民初394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云南云之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眉县鹿鲸山居分公司,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25-01-16
(2024)沪0105民初394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云南云之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眉县鹿鲸山居分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3
2024-12-27
(2024)沪0105民初394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云南云之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眉县鹿鲸山居分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4
2024-10-18
(2024)沪0105民初394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云南云之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眉县鹿鲸山居分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5
2024-09-04
(2024)陕03民终158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六韬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眉县鹿鲸山居分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6-18
(2024)沪0105民初394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云南云之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眉县鹿鲸山居分公司,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7
2024-05-09
(2023)陕0326民初270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六韬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眉县鹿鲸山居分公司
眉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1-21
(2024)沪0105民初394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云南云之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更正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24-11-12
侵害商标权纠纷
云南云之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28
2024-10-16
(2024)陕03民终158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陕西六韬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眉县鹿鲸山居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7-19
2024-05-23
(2023)陕0326民初270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六韬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眉县鹿鲸山居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4﹞A11号
陕西红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眉县鹿鲸山居分公司一是工作人员张文娟、李孔、成娇娇、位芳霞4人正在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运营部陈坤当场不能出示以上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二是现场未见到场所出入口及其它显著位置设置明是规范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三是布草间存放有矿泉水等杂物,布草架未安装柜门或其他防尘设施,布草未密闭存放;四是当事人不能出示该酒店有效卫生检测报告。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2000.00元
眉县卫生健康局
2024-09-13
2
眉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6号
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行政处罚
30000.00元
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