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尚振平 | 注册资本:1369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305465386R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前梁村马场湾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07
(2024)陕0881民初2228号
合同纠纷
高**
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
神木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25
2024-12-18
(2024)陕0881民初71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贺*与刘**、刘**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8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1-22
2021-09-29
(2021)鲁0911民初4673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泰安山锅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县前梁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6-28
2018-05-30
(2018)陕0881民初3031号
劳动争议
神木县前梁矿业有限公司与方**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8-06-28
2018-06-20
(2018)陕0881民初2382号
劳动争议
方**与神木县前梁矿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陕煤一罚﹝2026﹞3024-1号
1.矿井中央水泵房内安装的流量计故障,无法读数;2.现场检查发现,编号为010的防爆无轨胶轮车驾驶室无安全带;3.矿井空压机房内4台压风机未设置温度传感器;4.矿井西翼盘区测风站至东翼盘区测风站巷道长度约500m,积尘严重,积尘厚度约3mm;5-1煤东胶运大巷皮带机头处巷道,存在长5m,宽2m,厚度2mm沉积煤尘;1506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50m处、250m处,有长10m,宽5m,厚度2mm沉积煤尘,未及时清扫、冲洗;5.矿井未按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风险管控措施》规定,对小蒜沟煤矿综合治理区的两个废弃井筒位置和封闭情况进行勘查标定;6.矿井副斜井使用串车提升,未在井底车场安设区段阻车器;7.矿井副斜井使用串车提升,第三道挡车栏处于常开状态;8.矿井《1507运输灾害治理巷巷修施工安全措施》中无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9.煤矿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026年2月26日-28日开展开工前安全培训,查询培训考试成绩统计表显示,培训159人,部分人员培训时间不足20学时;10.井下消防材料库内存放的2台矿用隔爆型开关、1台潜水泵未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11.兼职救护队由于人员离职,检查时,2个小队各只有8人;12.1506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安装了对开式防火门,其中1扇门板被运输车辆撞击变形,无法严密闭合;13.1506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130m处,存在2m*3m垮帮现象,未加强支护;14.主斜井落平段400m标牌处,有1段30m长的报废巷道未封闭;15.主斜井装有带式输送机,兼作进风井,检查时,使用烟雾试剂测试第1道自动报警与自动灭火装置,自动灭火装置未能启动;16.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未设置甲烷传感器;17.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皮带驱动滚筒外露的转动部分,未加装护罩或者遮栏等防护设施;18.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无消防软管;19.矿井未按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风险管控措施》规定,编制1506综采工作面过露采回填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20.1506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第2架超前液压支架未接顶。
1.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2.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3.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4.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5.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三万元的罚款(¥30,000.00);6.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7.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8.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9.对煤矿处三万元的罚款(¥30,000.00);10.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1.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2.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3.对煤矿处一万元的罚款(¥10,000.00);14.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5.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6.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7.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8.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9.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三万元的罚款(¥30,000.00);20.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叁拾伍万陆仟元整(¥356,000.00),警告。
412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6-06-09
2
陕(神木)煤安罚〔2024〕004044号
1.1505综采工作面回采至运输顺槽第14#联巷、回风顺槽第44#倒车硐室,仅打一根单体支护,未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在联巷口、硐室口按间隔1m打设一排单体;2.井下Y-116#永久密闭墙受采动影响右侧槽口片帮,掏槽部位墙体外露,未及时维护;3.2024年10月28日检查时,5-1煤北盘区辅运巷700m处排水管损坏,一名工人登高维修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
分别1.处煤矿叁万元整(¥30,000.00)的罚款;2.处煤矿叁万元整(¥30,000.00)的罚款;3.处煤矿贰万元整(¥20,000.00)的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80000.00元
神木市能源局
2024-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