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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徽派家居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汪冬梅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922MA9N017U71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城关镇产业集聚区(人和大道与创业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1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应急罚〔2025〕21号
2025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河南徽派家居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配电箱未在较大安全生产风险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第37项: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涉及3处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裁量阶次为A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3000元整(大写:叁仟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清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5-09-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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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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