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万家红仓买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3004MA199C2T98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九三管理局局直生态家园A3#楼1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嫩江市监处罚〔2025〕47号
我局双山所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6日对嫩江市万家红仓买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商户的货架中存在超期变质的食品(康师傅红烧牛肉面拌面,生产日期为2025年9月3日,保质期至2025年3月2日,超期2日。该方便面售价为5元,共5盒,违法金额为25元)。执法人员对该商品进行了扣押。该商户行为涉嫌经营超保质期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025年3月6日经领导审批予以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对当事人做询问笔录得知,该商户对货架中存在超期的方便面无异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店正在经营中的实际情况;
2、当事人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其经营场所存在待售超期食品的具体情况和过程;
3、当事人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经营资格和基本信息;
4、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经营者个人身份基本信息;
5、经营的超期食品照片打印件两张,证明该商户存在经营超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6、食品进货台账及进货单照片,证明该商户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
7、店铺的牌匾照片,证明该商户的实际经营情况;
8、该业户的进货商资质照片2张。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方便面5盒。
2、给予警告。
0.00元
-
2025-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