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邹超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邹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23MA4DK58F22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棋盘乡沿河路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监利市监处罚〔2023〕299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5月27日,从监利市朱河镇商贸城“聪聪土产批发部”购进“花生米”50斤,购进价格为5.5元/斤,截止2023年7月4日还剩余10斤“花生米”,销售价格为6元/斤。货值金额275元,违法所得240元。至2023年7月4日未能召回产品,也未出现因食用该食品出现不良反应事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一)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240元;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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