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彭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0376695991XE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66号25幢11307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8
(2024)陕0111民初962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鼎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2
2024-08-22
(2024)陕0111民初962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鼎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16
2024-11-20
(2024)陕0112执1083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西安正颐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11-18
2024-10-30
(2024)陕0111民初962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华升XX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西安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4933.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雁市监处罚﹝2026﹞166号
2026年5月28日9时40分,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赵涛、王科到雁塔区昆明路金辉悦府小区检查电梯。发现该小区3台电梯(出厂编号:GEG8996、GEG8997、GEG9001)定期检验不合格仍在使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电梯维保单位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向该单位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雁)市监特令〔202〕第特007号),要求该单位“电梯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经局领导批准,本局于2026年6月12日立案调查。 2026年6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被委托人李强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该单位维保的昆明路金辉悦府小区3台电梯(出厂编号:GEG8996、GEG8997、GEG9001)定期检验不合格仍在使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电梯维保单位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涉嫌违反《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五条第十一项“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要求。 调查认定的事实:现查明,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梯有严重故事隐患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6
2
(兰)市监罚﹝2025﹞294号
未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事实
罚款40000元
40000.00元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