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蒲城丽平南街蔬菜门市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史丽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1033MA0L57HW2H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蒲县昌平大街昕水嘉苑楼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蒲市监处罚〔2025〕22号
蒲县蒲城丽平南街蔬菜门市部经营过期食品。
根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收回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者食品小摊点备案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二)违反第二项至第四项、第六项、第十项、第十三项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千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食品小摊点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食品”友联大重庆藤椒火锅底料"4块;2.罚款人民币一千元整。
1000.00元
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