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京多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璐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5MA01YWF146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88号院2号楼3层2单元334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兴市监处罚〔2025〕3368号
当事人在2024年和2025年,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3年和2024年的年度报告。2025年6月1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当事人未在核准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执法人员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又查,当事人于2021年1月15日设立登记时提交了住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88号院2号楼3层2单元334的住所证明及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京(2020)大不动产权第0028667号]显示“权利人:李振亮,坐落: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88号院2号楼3层2单元334,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用途:办公”。经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区分局复函,未找到坐落为“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88号院2号楼3层2单元334”的房屋,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与登记档案中记载的权利人、坐落等内容均不一致。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实际不存在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88号院2号楼3层2单元334的房屋。当事人取得内资企业设立登记时提交的住所证明及不动产权证书系虚假材料。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70000元;吊销执照(登记证)。
70000.00元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9-2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10-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10-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