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蕲春县姝妍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立凯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6MACX9F1N3X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71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177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小红书平台发布了时长13秒的视频广告,视频下方含有“埋线双眼皮3.0I进口埋”及“¥1980”等具体诊疗项目及价格宣传内容。在检查过程中,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营业执照》、《诊所备案凭证》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复印件,其中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黄)医广[2025]第65号,有效期至2026年7月24日,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户外,《湖北省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显示:审查内容为蕲春县姝妍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科,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71号(自主申报),电话:15623232390,该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仅包含机构名称、地址及医疗美容科的一般性介绍,未包含涉案视频中“埋线双眼皮3.0|进口埋”等具体宣传内容。 当事人提交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载明:核准广告发布媒体类别为户外,广告内容仅限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无任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价格、材料、效果等宣传内容。当事人在小红书平台发布的广告,实际宣传埋线双眼皮3.0、1980元/次、进口埋线材料、手术效果、术后保障等医疗美容服务具体信息,与经审查批准的广告发布媒体类别、广告内容不相符。 当事人店长周莉受负责人委托接受本局执法人员询问时陈述,在发布该广告前,未将该特定内容提交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导致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样件内容及媒体类别不符,涉案广告系当事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发布,包含在双方签订的年度委托合同(费用7500元)服务内容中,因涉案广告费用包含在年度服务合同中,无法单独剥离计算,故认定涉案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另查明,当事人两年内累计三次因医疗广告违法被举报,具体事实如下: 2025年9月18日,本局接袁亮举报(编号:1421126002025091879503974),反映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发布“黑金超声炮|全面部全模式|紧致提升|童颜抗衰”广告,其广告内容与审查样件不符,经本局查证,举报内容属实,本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责令改正; 2026年1月28日,本局接赵明明举报(编号:1421126002026012889076454),反映当事人在小红书平台发布埋线双眼皮医疗广告未依法审查,即本案涉案违法行为; 2026年4月21日,本局接李晓婷举报(编号:1421126002026042102738189),反映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宣传“美白、抗敏”等医疗功效,经本局执法人员查证,其广告内容再次与审查样件不符,本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责令改正;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情节,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小红书平台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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