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润恒广告制作服务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304MA32XWN91H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南郊社区郊北66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莆市监处罚〔2023〕11030004号
经查,涉案“远红外治疗凝胶”、“牙科分离剂”为福建奥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医疗器械产品,已取得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广告批准文号分别为闽械广审(文)第280618-03520号、闽械广审(文)第250611-03406号,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为图片文字广告。当事人受祖医堂(福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明知超出上述两个医疗器械广告审查通过的内容,仍设计制作涉案“远红外治疗凝胶”视频广告、“牙科分离剂”视频广告。祖医堂(福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自行通过后台在其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祖医堂腰椎健康养护”发布涉案“远红外治疗凝胶”视频广告,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祖医堂健康之家”发布涉案“牙科分离剂”视频广告。当事人计制作上述两个医疗器械视频广告收取的广告费用为1000元。两个涉案视频广告的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为祖医堂(福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立案调查),广告经营者为当事人。
警告|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2000.00元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