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泰来化纤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戴振飞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558231704XK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太仓市浮桥镇金浪吴松浜路55号6#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6-17
(2015)太商初字第0021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太仓市泰来化纤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裁判文书
[江苏]太仓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12-15
2015-12-15
(2015)太执字第026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戴**、黄**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保全案件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5-08-28
2015-08-28
(2015)虎商初字第0051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苏州市聚创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戴**、黄**、太仓市泰来化纤有限公司、太仓市新发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太仓市仕名化纤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69480.33元
民事案件
3
2015-04-30
2015-04-30
(2015)太商初字第0021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戴**、黄**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82423.06元
民事案件
4
2014-10-27
2014-10-27
(2014)苏中商终字第008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工业园区永光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与太仓市泰来化纤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5〕DX00108号
这一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之行为。
吊销许可证件
-元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2-1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8-0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