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灵芝草大药房大庆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祁啸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06MADP1UM94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屏襄门街道大庆东路137号1号楼第1层西起11-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阳市监处罚〔2025〕107号
经查,襄阳市襄州区灵芝草大药房苹果橙店(以下简称:灵芝草大药房苹果橙店)成立于2020年12月4日,具有药品零售资质,当事人成立于2024年6月26日,两个药店的实际负责人均系肖浩,但系分别独立经营及采购药品,在当事人缺货的情况下存在从灵芝草大药房苹果橙店调拨药品的情况,具体调拨明细如下:2024年12月6日调拨规格为0.3g*12s*2板的银黄胶囊1盒,2024年12月26日调拨规格为0.3g*12s*2板的银黄胶囊8盒,2025年2月8日调拨规格为0.8g*8s*8板薄膜衣的健胃消食片2盒,2025年3月14日调拨规格为30mg*40s薄膜衣的硝苯地平控释片1盒,2025年3月15日调拨规格为20mg*28s薄膜衣的阿托伐他汀钙片2盒。上述调拨药品除了1盒银黄胶囊在2025年6月4日因药品临近过期下架销毁处理外,其余13盒药品均在当事人销售完毕,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644.32元,货值金额共计661.12元。
另查明,当事人还存在登记药品入库时,未真实、完整的记录药品供应商、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信息的行为。上述14盒涉案药品均系灵芝草大药房苹果橙店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银黄胶囊系从襄阳民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阿托伐他汀钙片系从重庆市吉和药品有限公司购进、健胃消食片系从湖北亿昊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硝苯地平控释片系从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行为,给予警告。
2.对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44.32元,并处20000元罚款。
罚没合计20644.32元。
20000.00元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