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市盛世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樱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81MA5LAP6F9D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桂平市寻旺乡河南村(南梧二级公路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环罚字〔2025〕014号
2025年7月3日,贵港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中心、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广西桂平市盛世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正常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业务。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重柴检测线的柴油分析仪取样管有2条,1条长度13.6米、另一条长度6.1米并与烟度计取样管捆绑一起,2条分析仪取样管相互串联后连接柴油分析仪;轻汽柴混合线的柴油分析仪取样管有2条,1条长度13.3米、另一条长度5.8米并与烟度计取样管捆绑一起,2条分析仪取样管相互串联后连接柴油分析仪。执法人员在贵港市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系统查看历史检测记录,发现在检测桂R57202、桂R19018、桂RB9291、桂R69726、桂R69868柴油车过程中,引车员只插入一根单独的分析仪取样管到车辆排气管,未插入烟度计取样管进行检测,同时检测人员有操作烟度计底部的行为(正常规范的操作是自插入烟度计取样管后到检测结束,整个过程中不允许人为触碰或移动烟度计)。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环保检测员杨建波在车辆检测,有使用不符合规范的分析仪取样管、在车辆检测过程中有干扰烟度计的行为,引车员王桂明、曾景昌在车辆检测过程中只插入一根单独的分析仪取样管到车辆排气管,未插入烟度计取样管进行检测,授权签字人梁武楝在审核检验报告时没有留意异常情况便签发了检验报告。
责令广西桂平市盛世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立即改正未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出具排放检验报告行为。没收广西桂平市盛世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佰元整(小写50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一拾万叁仟壹佰贰拾肆元整(小写103124.00元)。
103124.00元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