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青阳县乔木乡新明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志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1723MA2NYT452E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青阳县乔木乡乔木街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烟处﹝2024﹞第185号
违规经营卷烟,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20个品种72条卷烟进货总额壹万贰仟贰佰陆拾元(¥12260.00)10%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贰拾陆元(¥1226.00)。
1226.00元
青阳县烟草专卖局
2024-12-16
2
青市监处罚〔2024〕161号
上述乐虎®氨基酸维生素功能饮料牛磺酸型(保健食品批号:国食健注G20150917,生产日期:2023年3月4日,保质期:12个月)是当事人从青阳县光宏商贸购进后置于其超市货架待售,进价为3.6元/瓶,售价为4元/瓶。当事人购进上述保健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保留进货票据,购进以后将保健食品乐虎®氨基酸维生素功能饮料牛磺酸型与普通食品放置在同一层货架上待售。截至案发时,上述批次乐虎®氨基酸维生素功能饮料牛磺酸型超过保质期后售出1瓶,剩余12瓶置于其店内货架待售,货值金额共计52元,违法所得0.4元。
1;警告; 2;罚款壹仟元; 3;没收违法所得元肆角; 4;没收没收已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乐虎®氨基酸维生素功能饮料牛磺酸型12瓶。
1000.00元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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