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荆门锦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小锋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00080929425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荆门市掇刀区龙井大道凯旋城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0-21
2024-11-21
(2024)鄂0804民初272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荆门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孔**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06
2021-12-29
(2021)鄂08民终1559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荆门锦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张**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17
2021-07-16
(2021)鄂0804民初92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吕**、荆门锦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6-08
2020-05-13
(2019)鄂0804民初2208号
劳动争议
(2019)鄂0804民初2208号原告荆门锦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劳动争议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荆掇市监处罚〔2026〕14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7月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2021年4月1日,任命陶雷为荆门锦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凯旋城小区项目物业经理,全面负责凯旋城项目物业服务与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负责人陶雷在2026年1月-6月间未按规定落实电梯安全月调度制度,未对当月电梯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总结,未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未形成报告或会议纪要等。...[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电梯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电梯安全总监、电梯安全员未按规定要求落实使用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对荆门锦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电梯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陶雷给予通报批评。
0.00元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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