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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佩欢腾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勇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MAE7BBP91B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7C地块阳光丽景8栋1层5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经开市监处罚〔2026〕132号
2026年4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地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店内发现两辆爱玛电动车对座椅进行了改装。2辆卫士,车型都是TDR8202Z,编码分别为378922654094598,378922654094589。 2026年5月12日我局对当事人法人王勇的委托人喻莉平询问调查了解到:当事人承认涉案电动车与合格证上外观不一致,座椅进行了改装。当事人是于2026年3月28日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正航自行车修理店购进的。共购进2辆卫士,车型都是TDR8202Z,编码分别为378922654094598,378922654094589,进价为990元/辆,售价为1200元/辆。当事人表示是自己对车辆进行改装的。...[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下列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二)销售无合法来源或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的;”之规定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适用指南》(鄂市监法规〔2026〕16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罚款8000元。
8000.00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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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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