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金启禧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彭莎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3MAE2G6DR1J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9号UG层(吊层)13、14、15号(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渝中市监处罚〔2026〕1139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6日注册登记办理了营业执照成立了重庆金启禧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乒乓球租台业务等。在2024年年底有家长主动咨询能不能对未成年人进行乒乓球培训,于是当事人开始招收自愿来咨询的家长对未成年人学生进行了乒乓球培训。当事人在租赁的经营场地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9号UG层(吊层)13、14、15号约200平方米设置有接待台1个,乒乓球台6张。有6名教职工从事对未成年人进行乒乓球培训。从2024年12月至2026年3月共招收了47名未成年人学生进行乒乓球培训,在期间共收取培训费合计228940元。在此期间当事人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026年3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渝渝中市监坪责改〔2026〕0330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培训,退还所收费用。当事人在2026年3月18日起就停止了违规的培训课。从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日共退还45名学生培训费221540元。有2名学生已培训完毕无法联系无法退还,未退还的费用共计7400元。当事人收取学生培训费用228940元减去已退培训费221540元等于无法联系并且无法退还的培训费7400元。故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740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7,4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7,400.00)。
7400.00元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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