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德县雪山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海艳 | 注册资本:8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623MA757R6F7P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甘德县江千乡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5
(2024)青2623民初118号
合同纠纷
梁**
甘德县雪山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昆仑牧歌农牧业有限公司
甘德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19
2023-03-14
(2023)青2623民初6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杨**、甘德县雪山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果甘德市监处罚﹝2025﹞4号
该企业在牛里脊广告中宣称牛肉有“补中益气,滋养脾胃,强健筋骨,化痰息风,止渴止涎之功效,适宜于中气下隐、气短体虚、筋骨酸软、贫血久病及面黄目眩之人食用。”的功效。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该企业在牛里脊广告中宣称牛肉有“补中益气,滋养脾胃,强健筋骨,化痰息风,止渴止涎之功效,适宜于中气下隐、气短体虚、筋骨酸软、贫血久病及面黄目眩之人食用。”的功效。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3100.00元
甘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9
2
果甘德市监处罚﹝2025﹞3号
该企业生产的有机化肥在省级抽检中被判定为不合格,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其行为对社会尚未造成大的危害后果,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2。1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10000.00元
甘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5
3
果甘德市监罚字﹝2024﹞16号
当事人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有机化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因当事人未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且未造成消费者财产等损失。我局拟作出“回炉重造,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自理)若检验合格不予惩罚,正常销售。若检验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进行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决定。后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定,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NY/T525-2021标准的指标要求和产品表明要求,检测结果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元
果洛州甘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