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立刚摩托车家电商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白丽刚 |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81MA195TPE7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安达市安达市太平庄镇政府东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5〕15号
2024年1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安达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的案件移送函{安公(食)字[2024]011号},案件移送函上写明安达市太平庄镇立刚电动车修理部法人白丽刚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电动车:福田威龙养殖车),且移送了相关证据材料。因该单位不构成刑事案件,遂移交我局。执法人员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福田威龙养殖车),我局于2024年12月2日立案调查。
根据公安部门移送的相关证据材料及我局执法人员核查,位于安达市太平庄镇政府东侧的安达市立刚摩托车家电商场在吉林省松原市张坤处构进8辆电动车(福田威龙养殖车),且涉案的8辆电动车(福田威龙养殖车)均为不合格产品,涉案电动车(福田威龙养殖车)均已卖出,货值金额15700元,违法所得400元。该单位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2000元
2000.00元
-
2025-0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