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祥和益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地祥 | 注册资本:1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828MADQ1P8761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勐朗大街延长线九机网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普澜处罚〔2026〕4号
经查,澜沧祥和益便利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涉案化妆品均为进口产品,该批涉案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均未标注中文标签,未依法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原产国(地区)、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口化妆品备案号或者注册号、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等法定必要信息,违反了进口化妆品销售的标签标注相关规定。
当事人在购进、销售上述涉案化妆品过程中,未按《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能向我局提供涉案化妆品的进货查验记录、供货商资质证明、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材料,无法如实记录并留存涉案化妆品的进货来源、数量、规格、合格证明等关键信息。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当事人经营场所的收银系统,并结合两次询问笔录核实确认,当事人销售的涉案化妆品共计20个品规,各品规销售价格及销售数量具体如下:1.“泰国潘婷护发素”销售单价为27元/瓶,销售数量15件;2.“泰国潘婷洗发水”销售单价为27元/瓶,销售数量7件;3.“410ml泰国Dove护发素”销售单价为28元/瓶;4.“380ml多芬洗发水光泽修护”销售单价为28元/瓶;5.“泰国妮维雅身体乳”销售单价为35元/瓶;6.“mistine紫罗兰身体乳(小)”销售单价为16元/瓶,销售数量12件;7.“mistine紫罗兰身体乳(大)”销售单价为29.5元/瓶,销售数量6件;8.“mistine红石榴身体乳(大)”销售单价为29.5元/瓶,销售数量3件;9.“泰国海飞丝洗发水”销售单价为29元/瓶,销售数量8件;10.“450ml泰国力士沐浴露”销售单价为24元/瓶;11.“凡士林身体乳”销售单价为28元/瓶,销售数量38件;12.“凡士林vaseline,规格:50ML”销售价格是9.8元/瓶;13.“garnigr vitaminc”销售单价为29.8元/瓶,销售数量7件;14.“370ml泰国清扬洗发水”销售单价是28元/瓶,销售数量25件;15.“nivea 5inl洁面乳”销售单价是25元/支,销售数量7件;16.“凡士林vaseline,规格:100ml”销售价格是15元/瓶,销售数量0件;17.“nivea men洗面奶,规格:100g”销售价格是25元/支;销售数量1件;18.“Lolane”发膜销售价格为25元/瓶,销售数量0件;19.“fino 美容液”销售价格为28元/瓶。销售数量0件;20.“velvet face,规格:125ml”销售价格是10元/瓶,销售数量0件。
当事人销售上述20个品规涉案无中文标签化妆品过程中,其中15个品规销售数据可通过经营场所收银系统查询核实;另有5个品规因未录入收银系统,销售数量无法通过系统查询,该5个品规的销售价格以我局调查期间与当事人核实确认的销售价格为准,销售数量不记。综上,涉案20个品规化妆品货值金额以我局扣押的数量记,共计6284.5元;违法所得以收银系统可查询的15个品规销售数据核算,共计3456.1元。当事人对上述货值金额、违法所得核算结果及全部违法事实均予以认可。
1.没收违法所得3456.1元;
2.没收依法扣押的20个品规化妆品,详见(澜市监强制清〔2025〕100号);
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