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迎运来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双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02MA7GJD556U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红花岗区大连路时代天街D1栋大连路正街A1/A2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红市监处罚〔2026〕56号
当事人于2025年12月初开始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进30个品种70条卷烟,存放在经营场所内销售,因店内未使用收银系统,无登记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2026年1月21日被红花岗区烟草专卖局查获。上述烟草制品经《红花岗区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涉案总价值为18460元,故本案货值金额1846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现已经认识到错误,至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未接到相关投诉,社会危害性较小,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处罚如下:建议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500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