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恒瑞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宝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400555708539G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新华区启蒙路与迎宾路交叉口西北角(公用事业局东配楼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11-13
(2016)豫0402民初16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威海固恒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恒瑞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
2016-07-17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威海固恒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恒瑞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3
2016-04-2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县支行
平顶山市恒瑞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衡**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叶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0-23
2018-08-08
(2018)豫0422执587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叶县支行、河南省绿韵建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08-09
2018-07-11
(2018)豫0402执67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威海固恒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恒瑞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03-05
2018-01-22
(2018)豫0402执67号
威海固恒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恒瑞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380500.00元
执行案件
4
2018-01-08
2017-12-29
(2017)豫04民终268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县支行、河南省绿韵建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3884289.26元
民事案件
5
2016-12-29
2016-12-29
(2016)豫04民终302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县支行、河南省绿韵建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