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莹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03MA6DN2GJ81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深圳路美佳乐购物广场2层11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18
(2023)黔0303民初3227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王**
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遵义市广州路分公司,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支公司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2
2020-06-04
(2020)黔0302民初3074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
周**,冯**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3
2020-11-18
(2020)黔03民初63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与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7-23
2020-06-16
(2020)黔0302民初3074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与冯**、周**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124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汇市监处罚﹝2026﹞27号
当事人销售的“一级原味瓜子”(购进日期-2025-10-03)于2025年10月30日被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均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3月12期间共收到关于重庆、四川、六盘水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当事人销售或经转销的进口“鲜龙眼”被抽检不合格的相关线索。当事人对以上涉及批次的龙眼进行核对,经当事人核对,其中锦江区宋氏果真鲜水果店、成都懿润百货有限公司、重庆金渝汇商业有限公司、璧山区宇诗生活超市、贵阳佳惠百货责任公司、重庆有勤记商贸有限公司涉及的抽检不合格批次“鲜龙眼”是当事人销售或经转销的产品。当事人与武隆区优一家生活超超市、璧山区跃腾生活超市、梁平区宁宁果蔬超市、陈荣治(个体工商户)从未建立过任何形式的供货关系,并提交了情况说明。 当事人销售或经转销至锦江区宋氏果真鲜水果店、重庆金渝汇商业有限公司、成都懿润百货有限公司、璧山区宇诗生活超市、六盘水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有勤记商贸有限公司的“鲜龙眼”分别经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于2025年12月3日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当事人送达了一级原味瓜子《检验报告》(NO:FHN20251054508、)1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1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后续抽检不合格鲜龙眼的相关情况及资料同步向当事人送达并告知,并开展调查。当事人对与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相关联的“鲜龙眼”和“一级原味瓜子”抽样程序和检验结论均无异议,不申请复检,本案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一级原味瓜子”是于2025年10月3日从贵阳市金田炒货食品有限公司进购的,共购进了60kg,购进的价格为864元,可提供进货票据。当事人购进的时候就索取了该批不合格的“一级原味瓜子”的供货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该批不合格的“一级原味瓜子”当事人全部销售完毕,共计销售了45.45kg,销售金额为990.87元,剩余的14.55kg为公司开会领用以及正常损耗。当事人表示导致该批次“一级原味瓜子”抽检不合格原因为自身储存不当导致。 当事人销售的“鲜龙眼”是从泰国进口的,发货人为:DYY TRADING INTL CO.,LTD.S(DYY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述鲜龙眼通过磨憨海关入境。上述涉案的六批次“鲜龙眼”进销情况如下:销售至锦江区宋氏果真鲜水果店的“鲜龙眼”是2025年10月22日入境的,共计进口了2072件(23828kg),购进的价格为226366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为234827元;销售至成都懿润百货有限公司的“鲜龙眼”是2025年10月7日入境的,共
1.没收违法所得玖佰玖拾元捌角柒分(¥990.87); 2.罚款贰仟元(¥2000)。 以上罚没款共计贰仟玖佰玖拾元捌角柒分(¥2990.87)。
2000.00元
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7
2
遵税一稽罚﹝2025﹞23号
虚开发票
处罚金额142635.95元
142635.95元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1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