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供销惠侬南漳农村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俊保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24MA498EFQ2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关庙集村一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漳市监处罚﹝2026﹞78号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的彩燕纷飞(组合烟花)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构和材质不符合GB19593-2015标准规定;销售的盛世辉煌(组合烟花类)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构和材质不符合GB19593-2015标准规定引燃装置、单发药量不符合GB10631-2013标准规定;销售的100发惠侬祥焰(组合烟花)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构和材质项目不符合GB19593-2015标准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2、没收违法所得470.00元;3、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41100.00元1.2倍的罚款49320.00元。合计罚没款49790.00元。
90420.00元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1
2
﹝南﹞应急罚﹝2026﹞9号
存在向零售经营户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处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壹万伍仟柒佰叁拾贰元。
80000.00元
南漳县应急管理局
2026-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