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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永丰木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江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722579423714N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浦北县泉水镇江口农业实验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2
(2022)桂0702民初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浦北县永丰木业有限公司
金**,广西霸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2
2021-05-19
(2021)桂0722民初95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林**
高*,卢*,浦北县永丰木业有限公司,徐**
浦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29
2022-06-28
(2022)桂0702民初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浦北县永丰木业有限公司、广西霸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5062.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0-21
2021-06-23
(2021)桂0722民初955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林**、浦北县永丰木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浦市监处罚﹝2024﹞432号
经查明,该批次不合格的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规格型号为(1830×915×15)㎜,是当事人于2024年6月3日生产的,一共生产了200张,其中,生产成本价为39元/张,销售价为40元/张,利润为1元/张。至《检验报告》送达时该批次不合格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当事人已全部销售完毕。涉案的产品总货值为8000元,违法所得200元。
办案机构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2.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捌仟贰佰元整(¥8200.00)。
8000.00元
浦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9
2
浦市监处罚﹝2024﹞215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2022年10月开始擅自在位于浦北县泉水镇江口农业实验场的浦北县永丰木业有限公司内设立食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为公司员工提供供餐服务。另查明,我局执法人员曾于2024年3月29日依法对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但当事人一直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仍然继续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因当事人未建立财务台账,未能提供完整的购销票据,且为公司员工免费提供供餐服务,无法核实其经营额和违法所得,故认定为无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浦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